证监会审核通过三家公司并购重组申请
本报
朱宝琛证监会12月9日审核通过了两家公司的并购重组申请。其中,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无条件通过,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有条件通过。证监会对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申请材料显示,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途中两个建设项目尚未办理完土地使用审批手续。请申请人取消本次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安排。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构成情况。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对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作价比评估值高的理由是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存在因协同效应实现业绩增长的可能这一因素。请申请人补充披露上述协同效应存在的理由。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交易2015年内未能完成交割情况下的业绩对赌的具体安排。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朱宝琛)